星报讯 昨日省物价局出台了集中清理15项经营性服务收费的通知。其中取消5项,降低4项,放开6项。据悉,本次清理的这些经营性服务收费,每年可减轻我省企业和个人负担约2亿元。
据介绍,本次清理收费中,取消的5项收费主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与下岗职工相关的个人委托档案保管费,由于企业改制后原单位不再保管下岗职工档案,改由劳动保障部门代管,并向下岗工人按每年60元的标准强制收取档案保管费。为此,我省将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取消此项收费,对减轻我省100多万下岗职工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代理服务费、标书工本费,也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同时取消的还包括少数地方擅自出台的对自有、共有产权的建筑物、设施、场地上设置户外广告收取的相关费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主持调解收费及向高校毕业生收取的就业协议书鉴证服务费等。
降低的4项收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服务收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收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雷电灾害评估收费,平均降幅为10%~20%。
放开的6项收费主要是将部分自愿委托、已经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放权给中介组织,由市场竞争来形成价格,包括商标代理收费、知识产权代理收费、省级二手车交易过户中介服务费、跨区机收作业中介服务费、代办电信业务收费和汽车维修工时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