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整顿“小区管家”
2010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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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举行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百日会战整顿“小区管家”

记者 任金如
 

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幸福生活,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从2010年9月20日开始,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合肥将用一百天的时间彻底清理物业企业管理及小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还合肥市民一个幸福“家园”。

对建设过程遗留问题说“不”

昨日,就物业百日整顿行动,合肥房产局局长张炜介绍,合肥市的整顿时间从2010年9月20日开始,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集中整改、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整治的范围是合肥市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整治的重点是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物业企业乱收费以及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示收支情况的行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用途或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物业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标准服务的行为;建设单位对遗留问题(房屋质量、水电表出户等)不积极进行处理的行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产权属建设单位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筹备成立业主大会义务的行为;建设单位或物业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物业资料的行为等。

市民投诉较多小区重点“查”

张炜介绍,对于开发建设中遗留的问题,如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不齐全、房屋质量缺陷、水电气表未按规定出户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上报,由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和公摊费用等信息不公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用途或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开展经营活动;文明服务用语不规范;小区安全防范管理不到位等让业主们不满的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在小区内公示,在小区内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投诉较多的小区作为抽查重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符合条件但还没有按规定成立业委会的部分小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还有责任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由区、街道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相关事宜,各开发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

张炜说,对此次活动中工作人员敷衍推诿、工作不力的将严肃处理;对物业企业不配合、不整改的要约谈企业负责人,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对相关部门不支持、不协作的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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