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金融监管部门估计,在东胜区60万人口中,民间放贷规模达300多亿元。近两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民间借贷风险凸显。仅2009年,当地政法部门就接报民间借贷案600多起。东胜区政府部门一位年轻人说:“在这里不外放高息借款,会被人笑话。”他上高中时,班里就有5名同学凑出5万元“押岁钱”借给放贷人。
由于短期内地下借贷的“造富效应”,许多群众风险意识“钝化”。多位被石小红套牢的借款群众对记者说:“这么多人参与放贷,出了事政府肯定会管。”放高利贷时怕政府监管,亏了本钱想起了政府。这种心态折射出一些居民风险意识、法律观念之淡薄。
针对这一现象,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毅刚表示,为了给“地下放贷热”降温,地方政府努力向公众警示民间放贷的风险,引导群众放弃“暴富心理”,回归投资理性。同时,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还加大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并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81家、典当行23家。但这些仍是杯水车薪,地下放贷活动依然活跃。
内蒙古大学教授梁荣等专家认为,越来越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暴露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明显不到位。“石小红在长达三年时间里,非法吸金7亿多元,涉及群众数百人,监管部门哪里去了?为何总是等到群众遭受严重损失才有人管?”
为此,专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创新机制、完善机构,尽快提高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