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将至,很多市民已经做好了长假出游的休假计划。近日,相关部门发出提示: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低价团;同时切记不能将旅游费用打入旅行社工作人员的个人账号上。因为团费价格往往与质量标准和服务内涵成正比关系,低价与超低价的背后随之而来的将是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等陷阱,甚至是真正意义上的“欺诈”。因此,计划“ 十一”旅游的消费者,可到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千万不要相信小名片、非法旅游小折页等等虚假宣传,以免落入非法“黑车”、“黑导”的欺诈陷阱。对此,专家提示三注意:
一、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这是永恒的真理。对于旅游者来说,一定要做到:不安全的地方不去,不安全的事情不做,不安全的食品不吃,不安全的饮品不喝,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坐,不安全的游乐项目不玩。
二、不要过于计较直观价格的高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商家不可能做赔本的买卖。看上去很低的价格,肯定有让你另外付出代价的地方。如,你在网络上按照价格排序订了一间比较便宜的客房,进了酒店你才会发现它没有窗户。这时候你要么忍了,心里却别扭,要么大吵大闹,结果都是花钱买了个不高兴。旅游要以开心为目的,千万不要以省钱为目的。
三、要有合法的维权意识和知识。现在许多人是自费旅游,没有签合同、开发票的习惯。但是,一旦出现买卖纠纷,往往因为拿不出证据而败诉。而打官司的实质就是打证据。因此,要养成收集、保存证据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