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间人借给他人10万元,对方还了3万元之后不再偿还,于是他诉至法院最终胜诉;可是能够想起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他,之后却做出了违法的事情让人匪夷所思:认为法院判决不合理,找人帮忙绑架了中间人,敲诈勒索7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被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批捕。
讨债遇阻 主动用法律维权
2009年7月14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为受害人罗某的关系,借给了罗某妻子表弟王某现金10万元,之后王某归还了3万元。同年11月13日,王某向胡某出具借条一份: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借款7万元,还款期限为40天。很快还款日期就到了,但是王某并没有按期还款,还表示已经无力偿还。于是同年12月16日,胡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被告王某提交了其父亲与原告的通话录音一份,证明借款10万元,后还3万,并支付高利贷46500元,利息是按照每万元每天50元收取的。王某认为对于高利贷部分应不受法律保护,利息应当冲抵借款。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事实后,一审判决王某返还胡某7万元,胡某返还王某高额利息33520元。
不满判决 敲诈勒索中间人
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并不满意,其认为王某至少还要还自己7万元,另外王某连法院判决之后的钱也未支付,并且连人都“消失”了。为此,胡某决定找中间人罗某要钱。
今年7月3日8时许,胡某给罗某打电话,要其替王某归还所欠的7万元遭拒后,于当晚23时许,带人来到了罗某的住处,并指使两名男子强行将罗某带到楼下,还遭到胡某带去的十几名男子的拳打脚踢。罗某被打昏后,胡某开车将他带到了大蜀山。
在一个偏僻之地,胡某逼迫罗某写下一张7万元的欠条,罗某不依,胡某遂让人用刀抵住罗某的腰,并威胁:“不打欠条今天就把你废掉扔到山上。”罗某只得应允,打了7万元的欠条,日期为2010年7月3日。打完欠条罗某并没有脱身,胡某等人又将其带到了包河苑附近一家海鲜烧烤店。
一错到底 未讨到钱先落网
到了烧烤店吃完饭之后,胡某又发现:刚开始让罗某打的欠条,日期是今年7月3日,一看就是逼迫他写的。于是又叫人重新买来了纸笔和印泥,让罗某重新再写一张欠条。
罗某无奈只得按照要求又写了一张,日期改为2009年10月份,同时还被逼写了一份承诺书:胡某借给王某10万元,如果和王某发生债务纠纷,王某跑掉后,债务由罗某承担。
重新写好欠条和承诺书之后,直到7月4日凌晨3时许,胡某等人才开车将罗某送到泗州路一路口。之后罗某给妻子打电话,两人一同来到派出所报案。不久,胡某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