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为安全交通出一份力,本报从今天起推出“文明合肥——道路交通曝光台”栏目,集中曝光一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典型危险驾驶行为,公布其车号和车主(或单位)姓名,发挥媒体的监督力量,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文明出行。
合肥市客运企业客车超员
第一名,合肥天乐交通服务有限公司:45辆;第二名,安徽省合肥汽车站客运有限公司第八客运分公司:24辆;第三名,合肥旅行社:10辆。
今年1月至今,合肥市共有3辆客运车辆超员100%,分别是:合肥长丰县宏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皖A74936、合肥捷运巴士有限公司的皖A66471、合肥长丰县宏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皖A73392。
超速行驶
在限速60公里每小时的城市道路上,合肥交警查处车速在130公里每小时的车辆13辆:皖AB5787和皖AHF038,车速达到了140公里每小时,超速133%。皖AF9818和皖ACR369,车速达到了138公里每小时,超速130%。皖AYA788,车速达到了135公里每小时,超速125%。皖AL2196、皖AGL988和皖A7A889,车速达到了134公里每小时,超速123%。皖A02784,车速达到了133公里每小时,超速121%。皖AYF969,车速达到了131公里每小时,超速118%。皖AZS978、皖AT0707、皖ADY788,车速达到了130公里每小时,超速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