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机会,安徽医科大学基建领域3名负责人抵挡不住金钱诱惑,收受钱财近40万元。继基建财务科科长费某之后,昨日总务处基建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也站在了庐阳区法院被告席上。
一条线索挖出高校受贿窝案
今年5月4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接到由合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转来的一条案件线索:一个被芜湖市检察机关传唤过的行贿人,在交代材料中不经意提到,自己曾给安徽医科大学基建办财务科科长费某送过“好处费”。次日,庐阳区检察院将费某传唤到案。费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受贿2万元事实,并另外主动交代了先后收受行贿人吴某3万元的事实,同时配合检察机关使吴某归案。
从行贿人吴某的口中,检察机关又有了重大发现,安医大总务处基建办主任李某、副主任王某也涉嫌受贿。之后,检察机关先后将两人传唤到案,历时一周时间,全面突破了三人受贿问题。由于行贿数额巨大,吴某也被立案侦查。
三工程把三干部拉下了水
据调查,2001年至2010年期间,费某在参与安徽医科大学相关基建工程管理期间,在学校的工程变动、隐蔽工程的现场施工监督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方面给予承建单位帮助,并且帮助承建单位介绍认识学校基建办的负责人李某、王某。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崔某(另案处理)、吴某等人先后为表示“感谢”,送上共计5万元。
2008年底至2009年7月,王某在担任安徽医科大学总务处基建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期间,负责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会议及多媒体系统设备等相关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收受承包商吴某所送贿赂12万元。
李某案发前系安医大总务处基建科科长,2009年5月前后,安医大的大塘及周边区域景观绿化工程开始招标。为了获取李某的支持,吴某帮助李某装修新房,购买的材料价值8万余元,之后告诉李某这8万余元不用还了,工程如愿中标。今年3月,为了感谢李,吴又前往其家中送去了10万元。
法庭陈述时被告声泪俱下
庭审中,被告王某对犯罪事实及指控罪名不持异议,但是就其中的10万元属于民间借贷还是贿赂款问题,辩护人和公诉人员展开了辩论。
公诉人指控,2009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因故向吴某借款10万元,后来,吴某表示10万不用还了,并希望王某今后能在其他工程上给予帮忙。王某没有反对,这10万元属于受贿。而辩护人则认为,此款不应是贿款,而是民间借贷,因为吴某称,钱不用还,只希望王某能在以后多关照,但是并没有具体的工程项目事项,另外王某之后也没有再对吴某进行“关照”,只有承诺没有实施不能算受贿。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王某声泪俱下:“我很后悔,兢兢业业、安分守己一辈子了,却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以致晚节不保,我辜负了组织、辜负了领导、辜负了家人和亲戚朋友,希望还能给我一个机会……”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