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任免权或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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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推进央企董事会建设
央企高管任免权或下放

 

星报综合 自2003年国资委选定宝钢为央企董事会建设试点企业7年之后,记者9月14日从国资委获悉,央企董事会建设将推广至更多企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国资委已经宣布新增8家企业推行董事会建设,而至9月中旬,这一数字已经更新为32家。

一位国资研究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部分央企已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起了公司治理架构,但许多方面仍然“形似而神不似”。比如,虽然不少央企都聘请了独立董事,但一些独立董事不过是官员或者央企高管退休后的“闲职”。更关键的是,央企高管的实际考核和任命权并不在董事会,而在组织部门和国资委。

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安林也表示,央企高管的任免权是董事会改革的核心问题。

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负责任免。但中国特殊的国情,使得大型中央企业的经营层高管任免一直由中组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负责。

记者还了解到,在推动建设规范董事会的同时,国资委正在酝酿逐步将央企高管任免权赋予董事会。据国资委相关人士介绍,早在2008年,国资委和中组部就已经初步尝试在董事会试点企业中实行下放任免权至董事会,任免范围包括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

但该国资研究人士表示,上述任免权不涉及53家特大型央企,仅处于试水阶段。而试点之后是否会在央企中普遍下放任免权至董事会,目前尚未有相关信息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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