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浙江省衢州市委常委、浙江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叶志翔家里并不缺钱,其年薪也有二三十万,还曾在股市获利千万,为何他还是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走上非法敛财的道路呢?
1.
“红顶商人”受贿沉沦
52岁的叶志翔落马前官至浙江省衢州市委常委,享受正厅级待遇,同时还是全国最大的氟化工生产基地掌门人,巨化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官、商双重身份,使叶志翔在政坛和商场左右逢源,成为别有所图者竞相追逐的目标。但这一切在2009年8月26日戛然而止,那天叶志翔因涉嫌受贿罪被浙江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捕。近日,叶志翔及其妻子黄巨英被温州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9年间,叶志翔在担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余万元、港币7万元,其中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9万余元。案发后,叶志翔、黄巨英退出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5万余元、港币7.8万余元。
1998年,叶志翔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3年,叶志翔被任命为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登上他事业的顶峰,这对于毫无背景的叶志翔来说,可谓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2.
“心理失衡”导致犯罪
在职务不断升迁的过程中,叶志翔一开始还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严格自律,平时都是骑自行车上下班、穿工作服,一家人住在十几年前分的65平方米的单位宿舍中。但随着交际圈的扩大,与他人生活水平的对比心理日益强烈,叶志翔夫妇的心态开始慢慢发生变化,贪图享乐的心理逐渐滋长,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我担任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后,与一些较为成功的浙商交流中,心理很不平衡,想想自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加上在上市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积累了现代型企业运作的经验,开阔了国际视野,与他们比我的优势更多、付出更大,但与得到的确实不成比例。”问及其犯罪的心路历程,叶志翔说。
其实,此时的叶志翔夫妻已经有足够的资金与能力过上他们想要的生活。作为董事长,叶志翔每年的收入有二三十万元,虽然不能比肩部分私营企业老总,但要维持较高水准的日常生活开销,已绰绰有余。据叶志翔介绍,他还于2002年成为浙江省第一个凭借个人信用获得300万元信用贷款的人,他将该笔资金投资股市并于2007年全盘抛出,前后累计共获得1000余万元收益。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变差,仕途无望加上心理失衡,逐渐放松对了自己的要求,慢慢开始随波逐流,走上受贿犯罪的歧途。”叶志翔坦言。
3.
“会算4本账” 一语成谶
“黄巨英曾劝我去纪委交代,但我始终放不下面子、放不下架子去自首。”叶志翔对检察官说。
据说,叶志翔曾在巨化集团公司干部大会上要大家会算4本账:政治账——党员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进去就没有权服务了;经济账——一年至少几十万元工资,为六七万元被抓真不值得;家庭账——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解散了;感情账——不要和私营老板感情太深,称兄道弟的,进去了谁也不理你了!此时看来,似乎一语成谶。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