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偷盗、抢劫、砍人、敲诈,把这些词用在平均年龄仅15岁的五个少年身上,你会作何感想?近日,包河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提请诉讼的案件,五名少年为了生存,偷、抢、砍、诈可谓“不恶不作”。而在审理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家庭因素再次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五名少年的父母自身道德败坏、作奸犯科,不仅会难管教自己的子女,其自身还可能成为孩子仿效的对象。
“每天都偷,不偷就没饭吃”
今年4月29日,14岁的小强与另外四名少年窜至省城望湖城一教堂内,偷走现金2000元。5月25日,小强等人再次窜至凌大塘一教堂内,偷走现金600元,价值三千多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以及手机一部。据调查,五名少年均有多次偷盗记录,最早始于三四年前,大到电脑、电动车,小到自行车、香烟等都曾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我被抓过不知道多少次,因为年龄不够被放了,但我还是每天都偷,因为不偷就没饭吃。”小强这样交代。
“有了砍刀,更容易得手了”
5月24日,14岁的小华在周谷堆附近花100元买了几把砍刀。当晚7时许,以小华为首的六名少年(其中一人在逃)来到铜陵路上的一家教堂内,见屋内只有夏爷爷和夏奶奶两人,六人便拿着砍刀破门而入。在抢劫过程中,小华将夏爷爷背部、肩部等身上多处砍伤,并在抢劫300元后逃走。
从去年至今,小华等人用砍刀抢劫过数十次。“一开始我们只求财不伤人,但有时被抢的人会反抗,买了刀以后就更容易得手了。”小华说。
“网吧逮黑头,捞钱最容易”
5月1日晚19时,15岁的小民与小华、小翔商议到网吧逮黑头。小民将男子李某从网吧喊出来后,将其带至周谷堆附近的一块菜地上,并用刀威胁李某拿钱出来。由于李某身上没钱,便遭到小民用刀砍伤其肩膀的威胁。
李某无奈打电话叫朋友,将小民带至李某住处翻到现金200元和一张银行卡,然后小民逼李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取出现金300元后,才将李某放走。“我经常跟人去逮黑头,那样搞钱最容易。”小民说。
上梁不正,下梁岂能不歪?
据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介绍,五名孩子中,有三个孩子的父亲正在牢里服刑,其中小华自小便跟着父亲到处偷东西。据悉这五名孩子的家庭都有残缺,加上五少年中有四人只有小学文化,另一人还是文盲。
检察官认为,此案中,家庭因素再次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始作俑者”。五名少年的父母自身道德败坏、作奸犯科,不仅会难管教自己的子女,其自身还可能成为孩子仿效的对象。而过早进入社会,缺乏生存技能,使得五人为了生存只得“无恶不作”。“现在先混着,等到18岁了,能找工作我们就不干了。”谈及未来,小斌如此说。
日前,这五人因抢劫罪被包河检方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