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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逃脱警方监控 砍掉举报人一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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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逃脱警方监控 砍掉举报人一双手

 

2007年,王好让向河南沁阳市公安局举报一起抢劫案的线索。警方根据线索控制住案犯,不过在监控过程中案犯逃脱。逃出后的案犯,得知是王好让向警方举报,剁下了他的双手。罪犯已被执行死刑,而王好让却失去劳动和自理能力。44岁的王好让每天穿衣、吃饭、上厕所都得别人帮忙。                  据《新京报》

【意外】 案犯被监控时逃脱

2003年12月18日,河南沁阳市西向镇供电站建筑工地承包人杜进雨,被三个身份不明者持刀抢劫。沁阳警方一直未能侦破案件。王好让却知道谁是案犯,“全村人都知道是他们三个人干的。”三人的名字分别叫王长在、王占伟、董留柱。

“低头不见抬头见。”王好让说,在村里都乡里乡亲的,无冤无仇,没人愿意举报他们,大家都不想得罪人。三人也安稳地过了几年。2007年,一场纠纷之后,王好让决定举报此事。

2007年7月,王好让的弟弟、侄子与王长在兄弟发生纠纷,王好让的侄子和王长在双双受伤。“我一气之下,决定举报王长在。”7月6日,王好让向沁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举报了四年前那起抢劫案的线索。次日,警方在王好让带领下,先去浙江抓了董留柱(被判11年),后又抓获王占伟(被判无期)。7月9日,警方在郸城县医院找到王长在。其时王长在因与王好让弟弟打架肺部被捅伤,正在医院治疗。于是公安局派人在现场监控。然而7月11日,王长在从医院逃脱了。此后,警方一直抓捕未果。

【报复】 举报者双手被砍掉

据王长在后来向公安机关交待,他逃脱后就怀疑是王好让举报的。王长在找过多人商量,准备将王好让弄残。2007年10月11日下午3点,王长在喊了六个人与他一起开了一辆面包车,在王好让家附近小柏油路上转悠。没过多久,骑摩托车的王好让出现了,并被拦下。王长在用自制火药枪指着他:“别动,动就打死你。”其他几人用木棍殴打王好让,并质问是不是他举报的。王好让说:“是我举报的。”

王好让看到王长在拿出菜刀,“一刀一个”,他目睹自己的两只胳膊被砍断。王长在令人将王好让抬进面包车,拉到附近医院门口扔下,留下一句话:“医院到了,你赶紧瞧病去吧。”接着驾车到一条河边,将行凶的刀、木棍、火药枪,还有王好让的两只断臂,一起扔进河中。4天后,王好让的一只胳膊在河中被找到,但已无法接上。

这一次,周口市公安局出动40多辆警车抓捕,王长在终于落网。2008年12月,王长在被焦作市中院判处死刑,今年2月执行死刑。法院曾判决王长在赔偿王好让68万元。但王长在已枪决,没留下积蓄,68万无从赔付。经多次协商后,沁阳市公安局给予王好让各种补偿41万元。

【现状】 没有健全的保护制度

王好让认为,警方对王长在采取措施不当,让其逃脱了,才有机会实施打击报复。他要求追究当事警察渎职。据沁阳市公安局领导介绍,当时民警认为王长在伤势严重,不会轻易逃跑,放松了警惕,让王长在有了可乘之机。事发后,参与办案的8个警察都受到纪律处分。刑警大队长王伟被调任监管大队长。

王好让认为,仅有纪律处分不够,他坚持认为警察渎职,并在近几年坚持向政法机关控告。今年8月下旬,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反渎局领导告诉记者,调查组已调查了所有办案人员。9月2日,河南省政法委纪工委负责此事人员说:“还在调查中,民警是否渎职尚无定论。”

“这不仅是某一起案例中发生的事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9月7日说,目前,我国对举报人保护制度还不健全,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我国一直有制订专门保护证人制度的呼声,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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