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带薪假“双节”可休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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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部分企业、职工开始谋划史上最长假期
巧用带薪假“双节”可休20天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带薪年休假已经逐渐被用人单位和职工所熟知和接受。随着中秋和国庆的一天天临近,合肥市很多职工甚至部分单位开始酝酿使用带薪年休假促成“史上最长假期”。

“史上最长假期”即将到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从9月18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和休息日被“分割”成7部分,放假12天,工作11天,其中,9月19、25日为中秋节借调上班日;9月26和10月9日为国庆节借调上班日。也就是说,9月18日休息,9月19至21日上班,9月22至24日休息,9月25至30日上班,10月1至7日休息,8至9日上班,10月10日又休息。网友对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冠以“史上最长假期”称号。

巧用带薪假最多可休20天

据了解,目前有不少合肥市民提出了自制长假妙招——利用带薪年假“化零为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因此,如果在中秋和国庆假期之间,巧休6天年假,即可拼凑成史上最长的假期,享受到长达16天的悠长假期。当然,如果是有10天年休假的,更可把中秋前的那3个工作日休上年假,或把国庆后的2个工作日调成年休,那么相应的最长假期就可达到20天了。

部分企业也乘机“强放年休假”

不光很多职工这么考虑,合肥的一些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也准备作出这样的安排。“对企业来说,相比三倍工资和员工休假,我们还是觉得给员工休假更合算。与其让职工三三两两的请假,在中秋、国庆断断续续的放假,不如我们企业统筹安排,就算是‘强制’让职工们把年休假用掉吧。这样做,不会打乱企业的节奏,也让我们完成了年休假的任务,最重要的是能让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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