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给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家属写信,由他们做工作,规劝家里人远离高危行业,引起争议。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作出回应称,目前已经暂停发信行动,待评估效果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发信。
不管社会怎么看待“发廊女”,她们是有行为意识和能力的人。从事特殊行业,不代表尊严、权益、隐私可以忽略不计。祥符派出所给家属写信为什么不征求发廊女同意,因为如果征求根本不会被同意。同不同意不重要吗?正常情况下很重要,权力管理个体,不可能无视个体的存在与要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在很多国外电影里看到,在一些事情上羞于启齿的人会向权力机关请求,“可不可以不告诉我的家人”。
忽略人的尊严与隐私,比直接造成打击与伤害要好些吧,但又何尝不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