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看到两男两女在聊天,便强行将四人挟持,并对两女实施强奸、猥亵,对两男实施抢劫;看到一男子独自坐着,便对其实施抢劫。近日,亳州中院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了终审,这一作恶多端的犯罪团伙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强奸猥亵还录像“留念”
2009年8月9日凌晨,被告人黄伟、牛辉、李红杰、韩芃芃、朱海龙五人从网吧出来到涡阳县文化广场玩,后来从文化广场出来,走到“四小”南头,看到蒋某、王某某、王某、张某某在路旁说话,黄伟指使李红杰等人殴打王某、张某某,并将其带到已废弃民房西边的胡同内,与朱海龙、牛辉等人对其轮流看管。看管期间,李红杰使用暴力抢走王某、张某某的手机各一部。后黄伟在废弃民房院内土堆上,企图强奸王某某,因王某某反抗未得逞,黄伟遂强行对王某某实施了猥亵行为。韩芃芃、朱海龙在废弃民房东边的一胡同内,由李红杰、牛辉帮助,企图强奸蒋某,因蒋某反抗二人均未得逞。此时,黄伟从土堆上下来,到蒋某处,强行对蒋某实施了猥亵行为,朱海龙、韩芃芃又分别到土堆上强行对王某某实施了猥亵行为。
之后,黄伟指使李红杰乘出租车将王某、张某某送走,并约定到涡阳县城关镇某桥头会面。李红杰与黄伟等五人会面后,又将蒋某、王某某挟持到黄伟住处,后朱海龙先行离开。在黄伟卧室内,韩芃芃在李红杰、牛辉、黄伟的帮助下意图对蒋某实施奸淫,因蒋某反抗未得逞。随后,黄伟在牛辉的帮助下强奸了蒋某,之后黄伟又将王某某带进卧室,欲强行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因王某某反抗未得逞。后黄伟强行对王某某实施了猥亵行为,并将猥亵过程用手机录下。
作案中一包香烟也要抢
另据法院查明:2009年8月11日凌晨,被告人黄伟、朱海龙、韩芃芃、李红杰等人在涡阳县城关镇文化广场闲逛,看到程某一人坐在台阶上,黄伟指使李红杰、韩芃芃等人向程某要钱,并安排不给钱就打,后黄伟等人采取暴力手段抢走程某一包香烟。
涡阳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决对本案主犯黄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500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年到12年、罚金1000元到1500元不等的刑罚。一审后,部分被告人上诉到亳州中院,亳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