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家汽车修理厂,获取车主投保信息后,开着前来维修的车辆再次去制造交通事故,并冒用车主名义开设银行账户骗取保险金,近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批捕。
犯罪嫌疑人:袁某,修理厂股东兼副总经理;杨某,修理厂业务组组长;刘某,出纳会计;顾某,业务员,四人均无前科。
下套
为获取投保信息免费修车
2007年8月至2008年12月份,袁某共投资31万元,成为了一家修理厂的股东,并占有一半股份。
修理厂正式运营之后,袁某、杨某负责买材料以及跑交警、银行和保险业务。
为了掌握一定数量的客户群作为犯罪资源,完成保险诈骗的准备,几人以提供便捷服务、代理车险理赔等为名,获取车主的信任,待客户前来修车之后,随意掌控车主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个人身份证、保险证等证件,并复印一份统一存放。
客户处事故后或者需要保养的时候,只要一个电话,该修理厂就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将车辆维修好或者保养好之后,又提供送车上门服务。并且有时候修理费,甚至保养费、材料费都无需客户支付。时间一长,该修理厂的口碑非常好,客户络绎不绝。
骗保
维修期间汽车多次出“事故”
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之后,袁某等人便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一旦有客户车送来维修,他们便分别采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种种手段,之后冒用客户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理赔骗保,并且屡屡得手。
2004年,车主李某买了宝来轿车,之后保养等全部在这家修理厂做,每次只要一个电话,修理厂便主动上门将其车子开去,保养结束后又主动送回来,而且从来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李某对修理厂印象非常好。
2006年某一天,李某的车子出现碰擦小事故,由于怕麻烦便没有报警,也没有联系保险公司,直接给袁某的修理厂打了电话,该修理厂修好车之后,要去了保险等全部证件及复印件,又像往常一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之后李某的车子又在东流路发生一次较大交通事故,他又在这家修理厂维修,但是这一次修了7、8个月时间,修好后修理厂也没有收取费用。但是后来李先生交保险时却发现,自己的车子在2008年8月到10月期间竟然发生了6起交通理赔案件,而开设的银行账户,驾驶员自己竟一概不知情,保险理赔也一分钱都没拿到。原来李先生的车子一直在被修理厂人员开着去“撞车”了。
猫腻
骗保主要采取四种手段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骗保的手段主要有四种,一种车主知情,另外则是车主不知情的。
第一种情况即:车辆确实发生了事故,但是车主由于喝了酒,或者由于不熟悉保险索赔程序,以及是小事故怕麻烦,事故当时没有报警,直接送到修理厂的,当修理厂拿到车之后,就会联合车主一起,将车子开到另外一个地点,伪造一个事故现场找保险公司理赔。
另外三种都是车主不知情,维修厂自己单方作案:车主发生碰擦之类的小事故,让业务员开着车子再去撞一次,或者在维修期间故意扩大损失,把小事情故意扩大化,去办理理赔;同时有两辆以上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在维修,维修期间就开着这两辆车去制造双方事故,然后分别到快速处理中心理赔;将车子更换上坏的,或者低廉零件,故意制造现场,让保险公司根据原厂配置进行定损,从中赚取差价和工时费。“这三种情况车主都不知情,因为他们拿到手的都是维修好的新车。”
另外嫌疑人还交代,一般送来维修的车辆都有外伤,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事故,但是正常情况下,他们都会走单方面事故理赔的渠道,方便简洁。如果走双方事故的话,不仅需要交警事故鉴定,驾驶员还要受罚,麻烦且不划算。不仅如此他们还与保险公司的定损员相互勾结,为自己位置现场索赔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