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句话成了老妈的口头禅。眼看我一只脚跨入剩女门槛,老妈比谁都着急。我口头上不急,实际行动上却有点沉不住气,以每月相亲三次的速度与某男见面。别人相亲先问有房吗?有车吗?我问人家会做饭吗?不会做饭的免谈。但这一条件无形中加重了我当剩女的砝码。中国男人传统,如果找个老婆不会做饭,那还不如不找。
我实话实说,不会做饭就是不会做饭,我不信就凭当年一天收好几封求爱信的靓女,会没人相中?不就是不会做饭吗?如果这也算缺点的话,那男人不会生孩子也算缺点。如果谁看不上我,那是他没福气。绣球抛出去了,条件也明确了,应聘自愿,来去自由,相不中本女子的也不强求。后来还真有个敦实男子来应聘,我第一句话当然是会做饭吗?答曰:会一点,有待精通。我让他实际操练一番。没想到他外形粗犷,做起活来蛮精细。只见他系好围裙,挽起衣袖,不慌不忙地摆局布阵,待一番热火朝天的煎炒烹炸之后,一桌花红柳绿的饕餮盛宴齐亮亮摆眼前。我大呼叫好,然后四平八稳地逐个品尝。嗯,不错,味道与口感都合适。我不禁对那家伙伸大拇指。他点头哈腰:做得不好,请多指教。这人还蛮谦虚,谦虚的人我喜欢。
后来,他隔三岔五地就来我家一趟,有时提来一条红艳的大鲤鱼,有时拎着两只白花花的猪脚,我看着恶心,他却说吃这个美容。还有一次与猪脚一块带来了一枝玫瑰。猪脚加玫瑰,这种搭配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虽然猪脚与玫瑰风马牛不相及,但我心里喜欢,说明这家伙在讲究实用的同时,还不忘浪漫。他的诚恳与一手好厨艺深得我家人爱戴,当然也渐渐俘虏了我的心。
当他成为老公的那一天,他却把手中的鲜花献给了我老妈。怎么回事?怎么把老妈扯进来了?老公搂着我无限深情地说:“是老妈先相中了我,然后手把手教我厨艺,其实我早就喜欢你,是老妈提供了接近你的机会。”原来这样。不过,他一个大男人肯为我下厨,说明他满心眼里想的是对我的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