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与奖惩办法”已经公布,并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规定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销售价格,严禁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诿病人、截留病人,以及通过转诊病人收取回扣或介绍费都将属禁止之列,严禁将个人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办法规定,遇到违规行为,患者可以进行举报。各县级卫生部门将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班子成员、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当地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