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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之后闹离婚,鉴定儿子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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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之后闹离婚,鉴定儿子非亲生
男方放弃抚养孩子权利并索赔10万
沈德秀 詹伯武 记者 胡昊
 

一对“80后”小夫妻闹离婚,一开始双方都力求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做了亲子鉴定后,丈夫小凯(化名)竟然发现自己疼了几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犹如五雷轰顶的小凯在痛恨妻子小艳(化名)不忠的同时,不仅放弃抚养孩子的权利,也不愿意提供孩子的抚养费,甚至,他在法庭上提出要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一波三折的“80后”离婚案。

恋爱 几个月就闪婚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04年3月,1985年出生的小凯与1984年出生的小艳(同住凤阳县红心镇某村)经人介绍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11月,小凯和小艳在家里举行了结婚仪式。当时因为双方未到领结婚证的年龄,所以未办结婚证。

2005年4月5日,小凯和小艳在当地补办了结婚证,同年5月16日,小艳生下儿子乐乐(化名)。虽然两个人才认识几个月就结婚了,但双方感情一直不错,一家三口的日子也过得很温馨惬意。“那时候的我做梦也没想到,今时今日,我的家庭会破裂,更没想到,我儿子竟然不是我亲生的!”回忆起以前点点滴滴的幸福温馨,小凯感慨万千。

离婚 发现儿子非亲生

2010年1月7日,小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凤阳县人民法院诉讼与小艳离婚,法院受理后,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问及小凯诉讼离婚的理由,小凯说,是因为他发现小艳有了外遇,而这个外遇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结婚以前小艳的男朋友。经多次劝阻无效后,双方感情破裂。最后,感到疲倦的小凯决定与妻子离婚。

就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协商后没有任何争议,但是,就乐乐的抚养问题,双方起了争执。小艳要求孩子由她抚养,小凯每个月承担抚养费400元;小凯说孩子他来养,小艳每个月承担抚养费200元。然而,就在此时,小凯家人和朋友的一个提醒让小凯惊出一身汗:“小艳结婚没几个月便生下乐乐,时间不对,之前又有男朋友,现在又跟以前的这个男朋友走得这么近,会不会乐乐不是你亲生的?”

思前想后,小凯决定与乐乐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小凯不禁目瞪口呆:自己疼了几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

愤怒 男方索赔10万元

1月19日,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证明该鉴定书检测结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不支持小凯是乐乐的生物学父亲。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小凯不仅放弃抚养孩子的权利,而且不愿意提供孩子的抚养费,同时向法院提出让小艳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请求。记者了解到,做DNA鉴定后,小艳还在法庭上坚持辩称孩子就是小凯的,要求小凯承担抚养费,并重新做鉴定。然而,最后她不仅没提供重新鉴定的申请书,也不再反驳乐乐不是小凯亲生儿子的事实。因此,法院做出判决:准予小凯与小艳离婚;被告小艳于2005年5月16日生育一子乐乐,由被告小艳带领抚养,抚养费自理。

而对于小凯提出让小艳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请求,审理该案的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金先生告诉记者,被告小艳没有履行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给小凯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确实应对小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综合考虑小艳的过错给小凯造成精神损害程度及其经济能力因素,法院认为应赔偿小凯5000元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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