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人的江淮往事
和县:刘禹锡,斯是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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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刘禹锡,斯是陋室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唐朝著名诗人刘禹锡任和州(今安徽和县)刺史时的住所,因为他的这首《陋室铭》一举成名。

唐穆宗长庆四年(公元824年)八月,53岁的刘禹锡从夔州出发,十月抵达和州,替任前任刺史段平仲;唐敬宗宝历二年(公元826年)冬,55岁的刘禹锡罢和州刺史,始返洛阳。

和县的陋室,是刘禹锡于长庆四年(824年)到宝历二年(826年)在和州刺史任上修筑的。《历阳典录》载:“陋室,在(和)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和县与采石隔江相望,地处冲要,唐末黄巢起义、宋金战争、元末农民起义都曾在此渡江或作战。晚唐以后,和州屡遭兵燹,陋室连同碑铭遂毁于兵火。

今存陋室位于和县城关历阳镇中。一正两厢联成一体,方位坐北朝南,结构小巧紧凑。正室四檐如翼,庭前阶除三五级,旁植桐树,秀木交柯,绿荫满地,环境十分清幽。所处地势略高于城中其他部分,面临巍峨雄壮的镇淮楼(俗称鼓楼)。不远处即夫子庙,庙址传属旧衙故地。陋室中原有石碑一方,镌刻着岭南人金福保补书的陋室铭。碑首篆书“陋室铭”三字,正文楷书,文后有记。由于文革中此碑遭破坏,现已断裂残损。然除个别字之外,文句犹清晰可读。现在所知,陋室于乾隆年间再行重建。

本版文字 朱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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