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身为某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职员的刘某,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多次虚构各种名义,向身边朋友、同事及亲人骗取钱款,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9月1日下午,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2009年春节后,刘某在明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多次虚构“过桥垫资”、“公司验资”或是买房炒房等名义,短短8个月左右时间内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34.5万元。2009年10月25日,被告人刘某在该市迪欧咖啡店内电话报警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