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一份上迟的蛋炒饭,顾客与饭店老板大打出手,事后两人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把彼此告上了法院。
2009年1月1日晚20时许,高某到合肥市常青街道一家土菜馆内点了,高某嫌饭店老板娘刘某上饭太慢,与其发生口角,并打了刘某一巴掌,刘某丈夫骆某看见后与高某发生厮打。后高某和骆某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伤。由于双方对于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两人把彼此告上了合肥市包河区法院。
后法院经审理,判决骆某赔偿高某20610.97元,高某赔偿骆某9307.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