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却能不湿鞋——这才是境界。”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大楼的电梯里,类似于这样精辟的反腐倡廉宣传语时常令人有所顿悟。在继全市村(居)委“三资”清理对基层党组织“家底子”大盘点之后,昨天,合肥市纪委又公开“晒”出了系列活动中查处的一批“村官”违法违纪案。
拆迁征地滋生腐败
记者在采访合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时了解到,在全国引起轰动的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居委原党总支书记刘怀寅案中,基层村(居)委因拆迁征地而滋生的腐败现象开始浮出水面。
目前,刘怀寅已被法院以受贿罪等判处无期徒刑。而该市包河区淝河镇平塘王村、望湖街道五里庙社居委干部受贿案件,也是因为淝河路改造“拆迁安置恢复楼”等工程建设,导致一批基层干部“下马”。
集体腐败案多发
在这次“三资”大清理中,发现多宗集体腐败案。例如,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居委集体腐败案,该社居委原党委书记邵某,副书记、主任郑某等大肆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10年间“公款吃喝”高达614万余元。
在长丰县双墩镇系列腐败案件中,因长丰县合蚌高速铁路拆迁,还“顺藤摸瓜”查处了长丰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某某涉嫌受贿的问题。
自由裁量权过大是诱因
为什么近些年“村官”腐败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呢?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基层村(居)委干部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规范的制度来管理和约束。
据了解,合肥市纪委、监察局从2008年开始,就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共清理与反腐倡廉建设相关的制度2859项,对行政审批制度等进行了创新。今后,该市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将深入村(居)委一线,从基层源头杜绝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