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2010年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连续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多达8起。
8起官员非正常死亡
近年来,自杀官员频频出现,级别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每个层级都有。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一年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大部分是自杀。
2010年官员非正常死亡更是不断,截至目前已有8起:1月13日,河南邓州市建设局墙改办主任刘云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跳楼自杀”。1月18日凌晨,陕西勉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20日,安徽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县级官员从该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坠楼身亡;2月1日,温州市发改委主任黄河“由于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广东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2月5日晨在湛江市跳楼身亡; 6月24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刘亚军留下遗书,撞火车身亡;8月25日河北万全县县长王聪著在宿舍自缢死亡;8月27日,江苏射阳县纪委的一名干部在县医院住院部大楼跳楼自杀。
官员自杀三大诱因
毫无疑问,官员自杀主要是精神家园缺失所致,而贪污腐败,仕途不顺,工作压力过大是构成官员自杀的三大诱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说,官员自杀现象原因很多,非常值得深入分析。不是说当了官就高兴,有的当了很高级别的官,也有可能产生抑郁。分析原因,一种是因贪污受贿‘做贼心虚’,遇到纪委调查周围干部就睡不着觉。另一种是本身就有抑郁症困扰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做官;还有一些‘买官卖官’,花很多钱买官,当了官钱也回不来而抑郁,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心理素质不好的官员,看到比自己差的人提升了,而自己得不到提升,其心理上接受不了而产生抑郁。
“这些自杀事件有共性有个性,应以个案来看,具体原因具体分析。如果把官员自杀上升到社会共性还为时尚早。”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认为,现在我们讨论自杀问题,最重要是上升到干预和救助系统,“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