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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房屋漏雨, 为啥不能用维修基金
“一到‘饭点’,我们就得赶紧关窗”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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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房屋漏雨, 为啥不能用维修基金

记者 江亚萍
 

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蔡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自家的屋顶漏雨,准备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可一打听,被告知他家的房子“年代久远”,不能申请维修基金。不知为啥?

针对蔡先生的疑惑,记者昨日联系到合肥市房产局物业处。该处工作人员说,凡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等)房屋买卖(预售)契约的购房者,均应交纳商品住宅公共维修基金。而蔡先生家的房子是1996年购买的,应该没有公共维修基金,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自己掏钱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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