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全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属于国有资产,在处置方式上,如果做不到公开透明,老百姓就有权利‘合理质疑’。基层村(居)委的干部要搞清楚,你们不是这些资产的‘东家’,充其量就是个‘管家’罢了。”昨天上午,在合肥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大会上,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列举一些村(居)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后,掷地有声地告诫全市基层村(居)干部:“哪里有权力在行使,哪里就一定会有监督,合肥市‘大建设’的‘千里之堤’,绝不能毁于某些基层村(居)的‘蝼蚁之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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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村(居)委渐成腐败“沃土”
2009年8月,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起为期一年的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全面理清该市村居“三资”家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三资”监管模式。在这次“三资”大清理中,合肥市就立案查处了一批村(居)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有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居委干部集体腐败案件、长丰县双墩镇腐败案件、包河区淝河镇平塘王村、望湖街道五里庙社居委干部受贿案件等。
“从这几起案件可以看得出,腐败问题已不只是发生在那些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蝼蚁之穴’同样可以毁‘千里之堤’。”孙金龙在会议发言时说,“大建设已经5年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收到过一封举报哪个局办有腐败现象的。反倒是这些最基层的村(居)委,竟然成为了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的‘沃土’。”他还指出,中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已经呈现出“两个上升”的态势,即:案件绝对数量上升,处分农村党员干部人数占全国处分总人数的比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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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祸起“赚一把”心态
“就在前几天,合肥市刚刚查处了一个副县级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100多万元。在接受纪委调查的时候,他已经是后悔不迭。”孙金龙在现场给全市的基层村(居)委干部们讲了一个“故事”。“据那名干部自己交代,当了官,有了权力,面对金钱的诱惑时,难免有些‘搂不住’。于是乎,‘赚一把’的侥幸心理就逐渐占了上风。”孙金龙严肃地告诫大家,“你在这个位子上,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你所谓的权力,都是群众赋予你的,只能用来给最广大的人民谋福祉,而不是给你自己搞特权。当官不是做生意,想‘赚一把’,最后只会赔得最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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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为
针对目前的村(居)委腐败现象“抬头”的趋势,孙金龙“对症下药”:“就是要将‘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更好地从源头上避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会上,孙金龙开出了这样的“药方”。
集体资产怎么管?孙金龙说,以前,村子里的一片林地要承包出去,可能就是村支书或者村长发个话,最多也就是带头开个村委会,就决定给谁了。“今后再敢这么干,你就是违法违纪了!集体资产不是你想给谁就能给谁的,就算是出钱的人给再多钱都不行,无论大小资产,都应该集中招拍挂。”
拆迁安置怎么办?孙金龙要求,合肥市也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征地拆迁安置、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等制度和办法,借鉴“大建设”拆迁“三榜公示”的成功做法,给村(居)委百姓吃上“定心丸”。
基层干部怎么当?孙金龙语重心长地说,“我希望,基层的村(居)委干部,大家都要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地达成共识,一定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受监督的权力反而不是好事。另外,看到别人受贿被抓,不要在那光顾着笑,你也要想想,假如这个诱惑放在你面前,你该怎么‘扛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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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举一反三,完善各种制度
会议开后效果怎样呢?大会上,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列举了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居委干部集体腐败案件,五里社居委邵修贵、主任郑文斌等人,两人分别涉嫌贪污受贿83万元、33万元事实。记者随后采访了杏花村街道。“我们正在处理这件事,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完善各种制度。”该街道党委书记王庆宝告诉记者,目前当事人已经被送交检察机关审查,街道方面正在配合全区对此事的统一处理,下一步,将对社居委干部的行为进行制度建设。而该街道分管财政的副主任刘爱民则表示,“已经制定资源、资产等管理办法的整改意见,正等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