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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食品保鲜膜贴“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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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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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食品保鲜膜贴“警示语”

实习生 黄军志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从下月起,买保鲜膜就要认准警示标志了。9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保鲜膜外包装上要对能否加热及包裹油脂类食品做出具体标明。但昨日记者走访发现,截至目前,市场上有部分在售的保鲜膜仍未有任何标志。

据了解, 新国标规定,PVC保鲜膜应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等。如保鲜膜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的,应标有“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受温度等,否则严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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