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在今年3月底专项整治违规买卖、租住直管公房的公职人员1124人之后,4月26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专门修订了1993年12月5日颁布的“合肥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于近日正式印发。
整顿:千余人违规 31套公房被收回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从2009年6月份开始,合肥市开展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在今年3月底已纠正公房违规公职人员1124人,200多个省直及合肥市直单位涉及违规,收回应退直管公房31套。
合肥违规购买和租住直管公房的情况分为三种:一是超标,即购买直管公房面积超过规定上限;二是转卖,即违规低价购买直管公房,然后以高额市场价出售;三是转租,即在拥有住房并享受房改政策的同时,违规出租占有的直管公房。
新规:“互换”公房将成历史
4月26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修订了1993年12月5日颁布的“合肥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于近日正式印发。
目前,合肥市直管公房14746套。在新修订的“合肥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中,明确地去除了原来的第十条“交租方式”,以及第十六条“承租人互换承租房审定程序”。合肥以前那种可以交费“互换”直管公房的行为,将彻底消失。而以前经辖区房管所同意,报上一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后就可以办理互换的手续,不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