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和《安徽省水文条例》,三则地方性法规将分别于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9日、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将我省全民健身日由6月10日修改为8月8日。
保就业删除露天烧烤“禁止令”
“夏天,喝点啤酒,吃点烧烤,简单实惠,老少皆宜。”每年从4、5月份起,城市街头小巷、广场马路上,很多烧烤店纷纷将餐桌椅搬到室外便道上。随着夜幕降临,划拳声、大笑声、车辆鸣笛声随着浓烟在空中飘荡。烧烤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影响。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曾规定,禁止“在城市市区人口密集场所集中露天烧烤食品”。在审议时,有委员指出,从促进就业角度看,我省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划定特定区域和时段,允许此类摆摊设点行为。因此对露天烧烤采取完全禁止的方式是不现实的。
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通过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删除了先前草案修改二稿中对露天烧烤的禁止性规定。该条例将于2010年11月1日施行。
业主、物业都是小区“消防队长”
“生产经营场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安徽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消防安全职责,履行的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规定并公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业主应当维护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此外,该条例对许多市民所关心的物业与业主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也作出规定。
该条例将于今年11月9日开始实施。
水源地不再容忍洗涮、倒垃圾
“每年几次将水源地周边围上护栏,插上警告牌,但不到一天的时间,护栏就被人撬出一个大洞。”在水文立法调研中,据组成人员介绍,每天都有人在饮用水源地洗衣服、游泳、烧烤、倒垃圾等多种“活动”,更有人就着水源地刷垃圾桶、大小便……“水源地很长,不可能每个地方都有人看着,需要对此进行立法,规定管理部门与个人的法律责任。”
为保护群众用水安全,《安徽省水文条例》规定,水文机构应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进行动态监测,发现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危及用水安全的,应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上报。该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全民健身日从6月10日改为8月8日
21日上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规定每年6月10日为我省全民健身日。该条例实施不久,为了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国务院决定将每年8月8日设定为全民健身日。由于与国务院的规定不一致,所以做了修改。
在增加三项法规的同时,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废止《安徽省禁止赌博条例》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