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个在省城拥有九家分店,并且还在不断扩大规模的连锁面包店,不仅在顾客购物后拒不出示发票,而且面包的生产日期像‘天书’让人看得‘云山雾绕’。”近日,有热心读者向本报反映省城“皇品轩”面包店的如此行为。记者立即赶往其中的金寨路门店,以顾客身份体验,果然验证了该读者举报的事实。
生产日期让人看不懂
小张是一名大学生,暑假以来一直在省城的“皇品轩”面包店打工。他告诉记者,“皇品轩”面包包装袋上生产日期有猫腻。
小张告诉记者,面包上的生产日期都是采用一种特殊的写法,如“100818制9”代表面包是2010年8月18日生产的,“100818制8”则代表是2010年8月17日生产的,“100818制7”则是2010年8月16日生产,以此类推。这样的写法,使得不了解内情的消费者根本不知道面包真实的生产日期。
记者在“皇品轩”金寨路门店,随手拿起一个椰蓉吐司查看,看到上面贴了一个十分简陋的生产日期标签,赫然显示是“100817制8”(如图)。而另外货架上的面包,标签上写着“100818制9”。记者随后询问站在身边的店员,写有“100817制8”的椰蓉吐司是哪天生产的,店员肯定地说是17号生产的。当记者追问为什么有的“制”后是“9”,有的“制”后是“8”时,该店员立即变得支支吾吾,回答说不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不给发票理由种种
记者购买了两个面包后,来到收银台付款。收银员开始显得很热情,但当记者向其索要发票时,她立即变得比较冷淡,向记者解释说当天的发票刚刚用完,新的发票还没有送来。她还告诉记者,连电子小票都不能提供给顾客,因为会计要留着做账。在记者的坚持下,她才不情愿地把电子小票递给了记者。
根据小张的举报,该店从来不向顾客提供发票,总是想出各种理由搪塞。如果实在碰上了坚持要发票的顾客,收银员会提供一张其他店的发票,如“某某酒楼”、“某某餐馆”。
对于其拒不提供发票或借用他人发票的做法,有关专家称,这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消费者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留消费的单据(最好要对方开具盖有公章或者签名的收据)然后到税务部门投诉。全国统一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