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铁岭检察院传来消息,南勇和杨一民的案件,性质基本明确: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此前,外界曾经认为南勇的“双重身份”(足协为民间行业协会组织,足管中心为政府行政机构),会帮助他减轻刑责。现在,案件性质已经明了——南勇作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属于正厅级干部,是名副其实的“国家公职人员”。
南勇受贿金额如果仅为100万或者几百万的话,预计很难被判“死刑”——除非这个案子被定性为“贪污受贿情节特别严重”,才可能会另当别论。
详见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