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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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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用地开“绿灯”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地市已将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完毕,但当地仍有选址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急需开工建设,可直接安排项目用地计划。昨日,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为一些重大项目开启“绿灯”。

我省将遵循重点项目优先原则、产业优先原则、节约集约用地优先原则和面积控制原则,优先安排用地。优先用地要求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或2亿人民币以上,其中到账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新技术类项目50%以上);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达到150万元以上。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项目法人已经注册登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半年内能够供地,且主体工程能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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