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7·21”长沙黄花机场大巴纵火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谌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谌海涛因其个人生意受挫归因于社会不公,产生仇视和报复社会念头,携带汽油与打火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直接导致2人被烧死、十几人受伤,车辆被烧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犯罪性质十分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