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政府出台《2010年节能预警调控方案》按能耗降幅等因素将预警程度和调控方案分为4个级别,一旦执行Ⅱ级预警调控时,政府机关的电梯将每周关停三天,不必要的景观照明将被关闭,路灯也要实行间隔开灯……
今年上半年,安徽全社会能耗降幅低于4%,未能达到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以上的节能目标。安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3%,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仅下降3%,节能形势异常严峻。
为确保实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省政府出台了《2010年节能预警调控方案》。据悉,预警程度设四个等级,分别为Ⅳ、Ⅲ、Ⅱ、Ⅰ级,最高等级为Ⅰ级,视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调控方案。其中,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同期降幅不足4.0%,或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达到13.0%,为Ⅳ级预警,启动执行Ⅳ级预警调控方案。Ⅳ级预警调控方案执行后,将按期对今年淘汰类企业执行断电,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临时性停产措施。
如果9月前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同期降幅不足2.5%,或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达到14.5%;或 9月份开始,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同期降幅不足4.0%,或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达到12.5%时,为最高级别的Ⅰ级预警。
当执行Ⅱ级预警调控时,除了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临时性停产措施外,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实行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景观照明;各级党政机关每周停开3天办公用电梯(7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