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物价局出台18条价格新政,大力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这18条价格新政主要包括:灵活运用价格调控权,精简和规范示范区各类收费,深化示范区资源价格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2010年底前,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同价;对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继续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免收江北产业园自备生产及公务用车大桥通行费。
促进示范区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大示范区价格公共服务和政策落实力度。对示范区内的重点企业实行价格政策、价格信息、价格咨询、价格认证“一条龙”服务,严厉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价格行为,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全省价格环境最佳的模范区。王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