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合肥市区廉租房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调整为低于16平方米;收入困难标准,由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485元调整为低于6863元。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携带家庭成员身份和户籍证明等材料到各辖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申请;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可分别到蜀山、包河、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申请。各交易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宿州路238号):2664213;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长江东路915号):4228161; 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宿州路236号):2620816; 蜀山房屋办证交易中心(金寨路387号):2821481;包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包河大道118号):335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