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住房在未来15年后得拆了重建。”在8月5日的中国地产金融年会“旧城改造与城市新规划中的投资机会与眼光”对话里,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语出惊人。他认为,目前真正能够在城市中保留下来的房子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的,但其管理格局以及配套设施都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城市发展需要,只能存在10~15年,到时也就是“拆”。以后城市能长期保存的,就是1999年到现在十年间建的房子。(本报8月7日报道)
“一半以上住房15年后都要拆除重建”,此言不仅令人心惊,更让人不得不品味其中的言外之意。我们假设,这位专家是站在公共立场上说这番话,不知他是否考虑过,“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城市发展需要”的这一大批建筑,与高房价背景下的巨额产权,存在着怎样的矛盾。非常不幸,笔者所居之房,恰好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这一批,当然也是我花了很大价钱买下来的,要说“不能适应今天的城市发展需要”,这我承认,因为设计理念就很老。但是也有朝向很好、交通方便的优点,所以我宁愿承受专家的“不能适应”说,也不愿重新拆建。谁要是以这样的理由来拆我的房子,毫不考虑我的业主权利,我肯定会全力抗争。一个业主如此,推及全国,这哪里又是一个简单的“拆”字所能涵盖呢?
我们假设,如果这位专家是站在某些地方政府的立场上,此言倒确实有些道理。因为“不适应今天城市发展需要”总被拿来当做拆旧建新的万能理由。只要拆拆建建不停,GDP就能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大拆大建提供了社会背景;急于通过城市建设彰显政绩,新官不买旧规划的账,是大拆大建最现实的人文背景;“土地财政”带给地方政府的土地升值冲动,又成就了大拆大建的体制基础。“一半以上住房15年后都要拆除重建”,“以后城市能长期保存的,就是1999年到现在十年间建的房子”。这话听起来靠谱吗?最近10年建造的房子,豆腐渣工程还少吗?以时间给建筑寿命划线,如果不是别有用心,起码也是糊涂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