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新近出台了一项规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双休日休息。(《钱江晚报》昨日报道)
一周两天休息,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青州市敢予以更改,不就想表明权大于法吗?这话青州市的一些官员可能不爱听,因为他们作此规定,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现在虽然引起了很多公务员的不满,但他们相信老百姓肯定是拥护的。但是,一个不把国家法律当回事的政府还怎么能取信于民?
公民社会,政府的主要角色定位就是服务,但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仍是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个问题。如果“机关病”不根治,完全可以把本来5天能做完的事情拖到第6天甚至更长时间。
老百姓对政府公职人员,不会苛责到一周只休一天。如在5天里服务好群众,说话耐心一点,面色柔和一点,把政策规定交待清楚一点,再加上动作麻利一点,让百姓等待时间少一点,冤枉路少跑一点——如此而为,百姓还会有啥意见?这实际上就是一个队伍建设问题,青州市如果把力气用在这几个“一点”上,百姓是会举双手赞成的。双休日不能关的窗口,可以用轮休的办法保证机关人员的休息,不一定要一刀切。
双休日实行多年,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休息权利。青州市凭什么要剥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休息一天的权利,难道这些人员就没有带着儿女玩玩的权利,没有陪陪父母的权利?官儿再大,也还是人。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比如因筹办某项大的节庆活动或应对一些自然灾害,需要政府公职人员放弃一些休息时间,这没有什么不可以,也是政府公职人员的职责所在,但这毕竟是临时的。现在青州市作为一项规定普遍推行开来,实在没有必要。如果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那也不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取消周六休息,也许是为了“公平”?可是,非窗口单位的人周六到了办公室没事干,装着上班的样子,只能影响五个工作日里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