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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皖酒”真有“百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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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皖酒”真有“百年”吗?
消费者将厂家告上法庭 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
记者 祁琳
 

合肥一位许先生有品酒爱好,对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安徽生产的白酒较为熟悉。日前,他买了一瓶“百年皖酒”和朋友们一起品尝。但是喝着这瓶酒,他有些疑惑:为什么号称“百年”的酒感觉不像有百年历史的好酒呢?“百年皖酒”真有百年酿造的历史吗?昨日,许先生将厂家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市民疑惑

找不到任何有关“百年”的资料

许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取证,6月4日他来到超市买了一瓶“百年皖酒”。在该瓶酒上,记者看见其外包装上面印有“百年皖酒”字样,正上方标注“皖”字商标,正下方标注“安徽皖酒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该外包装图样说明这瓶酒是这家公司生产的“百年皖酒”,但外包装并没有标明生产皖酒百年历史的相关资料说明。

许先生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生产‘皖’酒也只是二十来年的历史。因此,说自己生产的皖酒有百年历史,明摆着是虚假的。”“经营者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有两个目的,一是做此虚假宣传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加大其市场占有率、获得更多利润;二是打压其他白酒生产厂家在市场的占有率和销售量,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先生说。

律师说法

消费者对“百年”来历有知情权

日前,许先生拿着“百年皖酒”来到律师事务所,专门咨询安徽省消费者协会首席法律顾问杜怀苏律师。为此,杜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许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实行自己的知情权,有权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及交易条件。

“并且有权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售后服务等情况。许先生可要求该酒的生产厂家安徽皖酒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说明‘百年皖酒’具有百年酿造历史的相关资料和其主要成分、性能等情况,这是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杜律师还表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事件进展

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

杜律师还告诉记者,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许先生可以要求:一是,该“百年皖酒”停止侵权行为,该商品应在市场上停止销售;二是,销售白酒的超市应按“百年皖酒”市场价格双倍予以赔偿,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据了解,许先生向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上述情况,并且咨询如何处理。省消协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是有虚假宣传嫌疑,只有法院才能确定是否侵权。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目前已立案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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