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王双娃疲劳驾驶超重车辆,途中撞上5名学生,造成4死1伤后竟逃离现场。这起恶性交通肇事案4日在西安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王双娃提起公诉。
据指控,2009年2月10日凌晨,被告人王双娃驾驶东风大地牌自卸车(准载8吨),从泾阳县一家水泥厂装载32吨水泥熟料往户县运送。当日6时许,当王双娃行至108国道长安区协和搪瓷厂门前时,撞上同向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被害人,致两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双娃并未下车察看,反而加速欲逃离现场,致使另两人连同3辆自行车卷挂车下,在高速行驶178米后将两人甩至路边继续逃逸。经法医鉴定,4人均系被行驶过程中机动车辆作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开放性胸腹腔器损伤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双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死一伤,后在逃逸过程中又将他人拖挂至车下致二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