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收的“兴”与民生的“不幸”
2010年8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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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收的“兴”与民生的“不幸”

本报评论员
 

本报评论员

药品回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因其利润高、来钱快,从事者甚众。据说,郑州、南京已经形成了大的回收药品集散地,现在,这个行当也在合肥悄悄兴起。据曾经从事过药品回收的市民老李爆料,光是蒙城人在合肥收药的就有300多人,收药一星期顶一般人上班一个月。(本报8月4日、5日报道)

爆料人老李承认,“干这行,风险是有的”,但风险并没有让药贩子望而却步,一方面,“干这个来钱快”,另一方面,“基本上被逮到以后,交点罚款就过关了”,显然,跟从事收药行业牟取的利润相比,违法的成本太低,起不到令行禁止的作用,药贩子们这才乐于铤而走险,因此这个行业才得以渐渐兴起。

收药不但成了一门好生意,而且还发展了一系列潜规则。比如利用医保卡收药,帮持卡人套现,药贩子正是热衷于追逐其中的差价。一些收药者还在网上建立了看似正规的网站,明明不具备资质,还堂而皇之的进行药品回收,诱使市民参与了违法行为。

落网的药贩子和爆料人老李都透露了同样一个信息,这些回收的药品,主要是卖给小诊所或是乡下一些医生和药店。也就是说,这些过期或是快过期的回收药品,最终是被低收入人群消费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在医疗条件落后的广大农村,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医药,竟然有不少都是源自这类药贩之手,这不得不说是民生的不幸。

单是蒙城人在合肥收药的就有300多人,可见这宗非法买卖的市场非常之大。就在笔者写这篇评论时,也许正有大批回收药品正源源不断的流向小诊所、农村药店,甚至一些私人医院。我们在为一些弱势病患的健康忧心时,更应谴责那些受利益驱使的药贩子。同时,药品回收行业的兴起,多少也反映了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犹嫌不足。要避免民生的不幸,笔者认为,接下来该好好整顿一下药品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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