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一“大建设”项目开工后,该项目监理公司人员却迟迟无法到位,为此,重点局对其开出最高金额17万元的巨额罚单。据悉,合肥市《“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已于昨日开始实行。今后,不合格监理公司将被终止合同。
“把关人”有成绩也存在问题
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把关人”。合肥“大建设”4年多来,共吸纳、选拔了36家监理公司参与建设。然而,在肯定其成绩的同时,也应客观地正视当前监理工作依然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部分监理公司在投标时虚报人员,在合同履约时却大打折扣,投标承诺的人员不能到位,凑人数、“偷梁换柱”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也不能按投标承诺开展必要的实践检测工作。在项目管理中,甚至存在极少数监理人员在工程管理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现象。
一监理公司被开17万巨额罚单
昨日记者还获悉,不久前,在合肥一“大建设”项目开工后,该项目监理公司人员迟迟无法到位。为此,合肥市重点局按照合同规定,对该监理公司开出了“大建设”以来最高金额17万元的巨额罚单。在缴纳罚金后,该监理公司人员已整改到位。
据了解,合肥市重点局近期还对部分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了监理人员的专业基本技能考核,有多人因考核不过关被辞退。
不合格监理公司可被终止合同
“为强化监理的责任,我们约定:如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经建设或质监单位检查发现的,则处以监理单位两倍于施工单位的违约金处罚。”合肥市重点局局长杨威向记者介绍说,该局《“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已于昨日正式实行。对参与“大建设”项目监理公司的人员和设备、职业道德等,明确了考核细则。监理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将视其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程度,相应扣除监理费用,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可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