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盯上“摩的”司机
2010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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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盯上“摩的”司机
三青年专门在南七至经开区一段作案
 

乘客途中摔下“受伤”

今年6月初开始,合肥南七至经济开发区一带,先后发生多起“碰瓷”事件,“摩的司机”这个游走于营运与禁止营运罅隙中的群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而实施方式则为先乘“摩的”后“摔跤”。

7月20日傍晚,在合肥跑“摩的”的李师傅正在卫岗附近揽客,一个年纪不到20岁的年轻人说要乘他的摩托车到政务区附近。李师傅载上客人就出发,途经32中附近时,因为路况较差,李师傅减慢了速度,车辆也同时发生轻微的颠簸,就在这时,坐在后座的乘客忽然“哎呀”一声摔了下去。李师傅慌忙下车查看,那名乘客正躺在地上呼痛,并说自己摔伤了,李师傅赶紧拨打了122报警。该乘客也拿出手机,说要让朋友过来帮忙处理。李师傅说:“我的车子是有户头的,也有保险,不是黑车,你摔伤了也不用喊人,我带你去医院看,花多少钱都可以。”看到李师傅坚持去医院,乘客也只得跟他一起前往医院,而李师傅却没想到,正是他的这一举动,牵出了近期活跃在南七附近的一个“碰瓷”团伙。

骗局败露当场被擒

有同行出了事故,周围很多摩的司机都上前围观,就在这个时候,围观的夏师傅突然发现,这个乘客正是前几天坐过他“摩的”的那个人,也是在这个地方,此人摔下摩托车,称自己受伤,并喊来朋友,威胁夏师傅赔偿,之后从夏师傅手中拿走了800元“医药费”。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夏师傅觉得蹊跷,经过他的提醒,李师傅反应过来并又拨打110报警。

巡警很快赶到现场,并将该乘客移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刑警二队进行审查。在民警的讯问之下,这名乘客余某很快便交代自己的确是假摔,目的就是敲诈摩的司机,而他先前准备打电话喊来的两个朋友,就是他的同伙。根据余某的交待,警方立即展开布控,并于7月24日将余某的同伙陈某在长丰水家湖镇抓获。

花季少年结伙“碰瓷”

余某是安庆人,今年17岁,曾在省城某职业学校读大专,并于去年毕业。毕业后,余某留在了合肥,但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之他平时喜欢上网,经济上十分拮据。在网吧,余某认识了同是17岁的陈某,陈是合肥本地人,也没有工作。2009年时,他曾因在省城城隍庙抢夺黄金项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目前还处在缓刑期内。同样没有经济来源,余某和陈某在一起时经常为钱发愁,而这时,余某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小伟(化名)提出,听说有不少人在外地干坐“摩的”假摔“碰瓷”的事情,来钱又快又容易,他们也可以干。这一提议得到了余某和陈某的大力赞成,之后,三人进行了密谋,并做出分工,由余某专门负责打“摩的”和假摔,陈某与小伟一起负责谈判。他们选择南七至经开区这条作案路线,因为在该路段内,有多处路况符合假摔需要。

6月初的一天,余某从卫岗打“摩的”至经开区,中途假摔之后,迅速用电话召来一直紧随其后的陈某和小伟,在三人的威胁下,“摩的”司机不得不掏出了800元“医药费”。首次作案就马到成功,三人尝到了甜头,遂一发而不可收拾。在作案过程中,如果对方不愿意付钱,他们还暴力殴打对方。

忍气吞声纵容犯罪

余某和陈某落网后,虽然交代了多起案件,但警方目前已查实的却只有2起,原因是受害的“摩的”司机都没有向警方报案。即便是查实的2起案件,也是民警根据余某等人的交待,找到了受害人,后来补上的报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有一起案件,特征十分明显,希望司机看到报道后能报案。该案中,余某在黄山路步瑞祺大厦附近上的车,实施敲诈的时候,“摩的”司机口袋里没有钱,还是赶到高新区某小区内,从朋友手中借了800元钱“赔偿”给余某等人。

为什么这些“摩的”司机被敲诈却不报案呢?民警分析里面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有一部分受害人没有看出来自己遇到的是“碰瓷”团伙,甘心赔钱。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很多在合肥跑“摩的”的车辆都是黑头车,“摩的”司机生怕报案会牵连自己,所以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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