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江苏卫视与郝蕾针对电视剧《永不瞑目》解约事件的一系列纠纷在经过一审裁决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之前的诉讼请求。案件于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双方都提交了新证据,江苏卫视则称郝蕾在拍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江苏卫视追加支付郝蕾人民币30万元整,加上之前支付的90万共计120万元整,而剧组随即对郝蕾提出反诉,要求郝蕾支付违约造成的剧组损失人民币270万元。江苏卫视与郝蕾均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要求维持之前的申诉请求,在此情况下,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在二审中,双方围绕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否是郝蕾违约进行辩论,江苏卫视强调了郝蕾的四个方面违约,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有罢演行为,以及在业余时间做与拍摄无关的事情,比如通宵写歌影响到工作状态。而郝蕾方的律师认为,郝蕾虽然写歌,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写歌造成违约,在业余时间创作歌曲,即便是写歌写到凌晨,也不会对拍摄造成必然影响。
据了解,此次二审将是本案的最终审判,法庭在听取双方证言之后,将择日宣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