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借给朋友2000元人民币,朋友没钱还就将一辆价值5000多元的摩托车抵债给了借款人汪某。这位债主老兄暗自庆幸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连人带车被“请”进了交警队。
7月25日,庐江县交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立刻对其进行检查。查询结果显示,原车主姓徐,江苏江阴人。但通过交警询问,汪某却告诉民警该车辆原车主是赵某。民警立即与徐某取得联系,这才得知这辆摩托车在2008年被盗抢,车主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目前,本案已移交刑警部门处理。白白浪费2000元不算,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汪某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