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的一个晚上,一位私营企业老板怀揣着1万元现金,来到时任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朱玉华的家中,感谢他对自己企业办理土地证时所给予的帮助。从此,朱玉华权钱交易的“把戏”越玩越疯狂,小到收受购物卡,大到“笑纳”商品房,他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审批,导致数百万国家税费流失。
7月27日,朱玉华被推上巢湖市中院第五法庭被告席,接受法院公开庭审。
【检方指控】
被告人涉嫌受贿70多万元
据介绍,被告人朱玉华,男,1953年10月出生,系无为县人,2004年任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12月任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09年9月9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执行逮捕。同年9月28日,因患眼疾被取保候审。
检方指控,被告人朱玉华担任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证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05969元。同时,检方还指控,被告人朱玉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细数“三宗罪”】
帮了别人一次忙,坦然收受一套房
据检方指控,2007年11月,安徽江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为了感谢被告人朱玉华在征地、办理土地证及减免规费等方面的帮助和关照,以朱玉华儿子的名义在合肥购买一套价值583969元的住宅,送给了他;另外,在2007年至2009年春节期间,吴某又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朱玉华人民币累计4万元。
滥用职权,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006年3月,无为县一乳业公司要征地100亩。朱玉华仅凭企业自办的土地使用权界址调查表及附图,即审批同意。2006年3月16日,该公司申请先办理15亩土地证。朱玉华在报批材料不全,土地出让金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就违规审批决定。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巨额税费损失
2007年11月,朱玉华在安徽江涛缆业公司少交78671元土地管理费的情况下,为其颁发了14.9公顷用地批准书,同时造成60万元契税损失。另外,他以同样的方法,在江涛电子材料公司少缴规费225万余元情况下,为其颁发了150多亩建设用地批准书。
【庭审直击】
面对指控,“土地爷”自愿认罪
昨日8时30分,在公开庭审现场,朱玉华带着一副橙色眼镜,坐在被告席上,面无表情。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朱玉华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自愿认罪。为此,审判长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启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玉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