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为在民主考评活动中被评“不满意科长”,阜阳市直机关四家单位四名科长将被免去职务。
2009年,阜阳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按有关实施方案要求,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市直108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人(含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考核和万人社会测评。考核测评过程中,该市监察局参与了监督,并邀请了公证处对社会测评工作进行公证,该市统计局计算中心站对测评结果进行了统计汇总。
考评中,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分别是:交通局的王某某、环保局的杨某、房产局的郭某某和规划局的周某某。按规定,4名“不合格科长”将由相关单位和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免去现任职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督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