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男”居民区连放11把火
对话嫌疑人:
半个月疯狂放火十一起
心理疏导或可避免犯罪发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7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对话嫌疑人:

嫌疑人盗窃的笔记本和手机
 

看到别人救火 他心里就“快活”

归案后,在民警的讯问下,阿春很快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

民警:你交代一下放火的犯罪情况。

阿春:我可以说,但你们不要告诉我家里人。

民警:你为什么要放火?

阿春:看到火烧起来,我心里很快活,看到群众恐慌救火,我心理上有快感,很满足。

民警:你在作案时一般怎么选择目标。

阿春:我都选择比较新的(摩托车),旧的不值钱,烧了人家也不心疼,另外还要周围没人看管的。

民警:你偷来的那些赃物(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打算怎么处理,为何一直放在宿舍?

阿春:我就留着自己用,不卖是因为不能卖,一卖就容易被发现,就会被你们抓住。

民警:你说烧摩托车是因为被摩托车撞过,因为仇恨,那为什么要烧液化气罐制造爆炸?

阿春:我是厨师,有烧火习惯,看到能烧的就想烧。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