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经侦副局长判12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判处其妻子李善娟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根据指控,相怀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其妻子李善娟被控伙同相怀珠收受他人钱款17万余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