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示范高中补课一次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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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再次发布暑期“禁补令”
省示范高中补课一次即“摘牌”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日前,本报报道了滁州实验中学等五所省示范因补课被“摘牌”的消息,昨天,省教育厅再次发布暑期“禁补令”,严禁中小学暑期补课,省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发现有一次补课行为就取消省、市示范高中称号。

据介绍,进入暑期以来,仍有部分地方中小学继续利用暑假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违规招生、办班。昨天,省教育厅再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普通高中非毕业班一律禁止假期补课。普通高中秋季进入毕业班的“准高三”学生,因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校舍安全加固等耽误课时确实需要补课的,可以适当提前开学,但不得超过半个月,必须无偿进行。

普通高中复读班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非省示范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按照规定控制办班规模、规范招生行为。省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如确需举办高考复读班,必须报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另据介绍,2009年秋季开始,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凡擅自招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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