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路将要贴环保标志
部分地区仍在搞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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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上路将要贴环保标志
我省九部门联合发文拟改善空气质量
沈兰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从明年开始,全省的机动车辆都必须进行环保检测,合格的才能贴上环保标志上路。日前,我省发改委、环保厅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制定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

“联合军”对付大气污染

我省计划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相关政策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而在此方案中,重点区域为:合肥、淮南、滁州、铜陵、池州、安庆等出现酸雨污染的地区。

城区重污染企业必须搬迁

制定并实施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禁止在设区的市市区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的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机动车上路要贴环保标志

我省将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各市都会在2011年年底前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对未进行环保检测或者环保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标志。

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共汽车专用道(路)建设。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再扩张

在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方面,我省将会加大天然气、瓦斯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一律关停燃煤锅炉。

在农村,我省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禁止在城市、交通干线、机场的周边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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